作者:admin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8-08 瀏覽次數(shù) :509
王女士是一名保潔員,在1997年12月的時候,王女士體檢考核各項都合格,就與吳忠保潔公司限定了兩年的勞動合同,合同規(guī)定試用期為六個月。在1998年1月的時候,王女士突然生病,這種病住院兩個月花費5000多塊錢,王女士出院以后,保潔公司相關(guān)負責人找到王女士說:“因為你是在試用期內(nèi)生病的,而且這么長時間沒有工作,試用期內(nèi),我們是可以解除合同的,所以不好意思,我們不能錄用你。”
這個保潔公司作出了解除勞動合同的規(guī)定,王女士非常生氣,因為自己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好了,而且自己各項考核都是合格的,那怎么就不予錄用了呢,于是王女士就向當?shù)氐膭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提出了申訴。
找保潔成都保潔公司評析:從法律角度來說,這家保潔公司是屬于違反勞動合同法的,是有違法行為。表面上看,用人單位是可以在試用期解除合同。但是約定的試用期,是違反合同的。勞動合同期限這里是兩年。按照法律規(guī)定,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,不滿三年的試用期,是不得超過兩個月的。再有王女士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,當時是體檢合格的,所患疾病也不是說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有,而是后來得的,最后王女士出院的時候她是已經(jīng)治好了,治好了對從事的工作沒有影響,所以吳忠保潔公司不應該以試用期患病為由解除勞動合同。